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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朱蔿妤 - 公告 | 2023-10-30 | 人氣:419

壹、目的
   一、提倡直笛學習風氣,提供學童表演藝術多元舞臺。
 二、發揚教育112精神,培育學生一生一專長終身學習之才藝。
    三、參加臺北市音樂比賽及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所辦理之各項比賽與活動。
 四、於校際交流、慶典及相關活動迎賓演出。
貳、甄選對象:本校四、五、六年級學生。
叁、報名時間:112年10月30日(星期一)起至112年11月10日(星期五)16:00止
肆、報名方式:至學務處、423音樂教室領取報名表或自行下載(詳如附件一),填妥後於
              11/10(五)16:00前繳交至學務處以利進行甄選編序。
伍、選日期:112年11月16日(四)8:00-8:40 (將依報名人數增減時間及安排考試時段) 。
陸、甄選地點:423音樂教室
柒、甄選項目:
    一、吹奏(請自備樂器)
        (一)自選曲一首(高音笛、中音笛皆可)  
    二、視譜。
捌、甄選結果:入選名單25名,於112年11月20日(一)12:00前公佈於本校首頁。
玖、校隊規範
    一、須遵守本隊隊規,訓練期間須遵從指導老師的指導,做為全校同學的楷模。
 二、校隊訓練為自由報名甄選,入選校隊後,切勿任意退團,若遇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形者,得
        辦理退隊,相關申請事宜,請與指導老師說明並至學務處辦理。
    三、練習當日請假,請於團練前,向指導老師及學務處報備請假事由;預知請假者請提早二日
        前至學務處登記辦理。練習時段參加資優班、其他校隊或班級等課程,將統一註記於點名
        冊中。
    四、擔任校隊期間之表現,將隨時提報級任老師作為日常生活表現成績之參考。
    五、若同時擔任兩種校隊,將由學務處與指導教師研商練習時間;若嚴重影響團練,請擇一       
        參與以利專注練習。
 六、若因各項比賽賽程因素,影響多項校隊出賽時間,請擇一校隊參加。
 七、各項直笛之音樂比賽,參賽人員名單有限,指導老師將依學生平日表現及練習態度之考
        量安排參賽選手。
    八、為避免妨礙團隊整體表現,練習時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達三次以上者,會列入代表學校 
        參賽之資格判定。
拾、練習時間:本學期每週一及週四上午8:00-8:40,每週二中午12:35~13:15,視實際練習需要,得於其他時間加練之,唯加練時間須經指導老師、級任教師、家長們及學務處共同商議後確定。
拾壹、練習地點:以423音樂教室為主要集訓場地。  
拾貳、師資:敦聘本校音樂專長簡毓慧老師為指導老師,訓育組長為綜理行政老師。
拾叁、經費:校隊比賽樂譜、參賽當日交通費及誤餐費用,由學校年度預算項下支應。高、中音笛
      為校隊必學樂器,需另購自備,學校僅提供團練所需之次中音笛、低音笛。
拾肆、集訓計畫:由指導教師提出集訓計畫與學務處共同商議確定後,依據計畫執行。
拾伍、本計畫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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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2-1直笛團甄選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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