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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 許沛琳 - 重要 | 2021-02-19 | 人氣:836

主旨:教育部將自111學度停止辦理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作業,故於110學年度增辦1梯次認證事宜。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1月21日臺教師(三)第1100009651號函辦 理。

二、為符應教師專業發展應由教師自主規劃,學校、縣市政府 提供支持與協助方案之精神,教育部將自111年度起停止辦 理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作業。各類專業 回饋人才培訓與認證事宜,基於尊重各縣市政府人才培訓 需求之考量,將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規劃辦理。

三、依教育部109年4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60253號函 說明,並為保障已參與人才培訓研習且認證研習檢核年限 尚未期滿教師之權益,教育部將於110年度增辦1梯次認證 審查作業,相關辦理事項說明如下:

(一)110年認證作業:

1、申請期程:110年4月至6月底。

2、申請對象:106學年度及107學年度參與培訓之教學輔 導教師;107學年度及108學年度參與進階專業回饋人 才培訓之教師。

3、審查期程:110年7月至9月。

(二)110年增辦認證作業:

1、申請期程:110年10月至12月底。

2、申請對象:108學年度參與培訓之教學輔導教師;109 學年度參與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之教師。

3、審查期程:111年1月至3月。

(三)檢附各年度認證申請期程對照表1份,有關本案資格定疑 義,請洽教師專業發展人才培訓認證計畫研究助理,國 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曾勤樸先生(02)7749- 1228,ntnutdo@gmail.com

 

研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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