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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李宜靜 - 重要 | 2022-08-30 | 人氣:890

臺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29日

發文字號:府授人考字第1113007603號

主旨:重申請各機關學校即刻檢視於職務上掌管之行政資源或有 關之事項,以確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111年4月6日府授人考字第1113002746號函計達。

二、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第9條第1項第1 款規定略以,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 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編印 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 動;同條第2項規定略以,所稱「行政資源」,指行政上可 支配運用之公物、公款、場所、房舍及人力等資源。另依 中立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2項規定略以,所稱「公職候選 人」,指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申請登記為總統、 副總統之候選人,以及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申請登 記為公職人員之候選人。

三、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已於111年8月18日發布111年直轄市長、 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公告、111年8月29日至9月2日將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並於111年11 月26日舉行投票。請各機關學校確實檢視於職務上掌管之 「行政資源」或有關之事項,例如通訊軟體之本府公務群 組成員名單、市政宣導看板、市政推播影片、市政相關廣 告、市政宣傳影片等之運用,是否有違反前開中立法第9條 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形;如有違法情事或其運用情形足使 外界產生行政不中立之疑慮者,應即刻予以處理,以確保 本府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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