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輔導組
{{ $t('FEZ002') }} 輔導室|
主旨:請各校積極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內涵及精神,並於114年2月27日(星期四)前運用多元管道與資源加強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之宗旨,性別平等教育是指「透過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的實質平等」。
二、查性平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
三、次查性平法第18條規定:「(第2項)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第3項)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先予敘明。
四、有關近日媒體、網際網路等報導疑似不友善的性別事件,凸顯落實本市性別平等教育之重要性,請貴校應於114年2月27日(星期四)前透過集合、班(週)會、導師運用時間、公布欄、LED跑馬燈等多元管道加強教育宣導, 以提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共同營造友善融合的校園(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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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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