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劉美君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本局115年2月23日北市教國字第1153041321號函續 辦。
二、有關114學年度第2學期個案申請通譯到校(含新增及原服 務個案),請各校依照本市國民中小學通譯到校服務作業 流程,視需求於115年3月2日(星期一)前填寫申請表,請 以本函所檢附之申請表申請,申請表部分個案語別新增 「韓語」,但不包含「緬甸語」及「馬來語」。
三、本案國中及國小承辦人:
(一)國小:國小教育科林韋汝科員,電話:1999分機1250, 電子郵件j29983@gov.taipei。
(二)國中:中等教育科林秀穗老師,電話:1999分機6365, 電子郵件:ad9748@gov.taipei。
四、檢送本市國民中小學通譯到校服務作業流程、修正後之本 市國民中小學新住民學生通譯人員服務申請表及本市國民 中小學新住民學生通譯到校服務作業說明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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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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