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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115年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開始申請

{{ $t('FEZ001') }} 體育組

{{ $t('FEZ002') }} 學務處|

各位教練、選手與家長好:
有關「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請符合資格之同學(選手)依規定提出申請。相關要點如下:

一、 設籍與對象資格
選手於賽會或賽事開賽首日,需連續設籍臺北市一年以上,且代表本市或本市學校參加賽事獲得指定名次: [1]
  • 全國運動會:第1名(A級)、第2-3名(B級)。

  • 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最優級組):第1名(B級)、第2-3名(C級)。

  •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第1名(C級)、第2-3名(D級)。

  • 高中運動聯賽(最優級組):限全中運未舉辦之奧亞運項目,且報名達6隊以上。第1名(C級)、第2-3名(D級)。
    (其餘國際賽事資格如奧運、亞運、世大運、世錦賽請詳閱法規) [1]

💰 二、 補助金額與期限
  • A級:個人每月 30,500 元 / 團體每月 20,800 元(發給2年)。

  • B級:個人每月 20,800 元 / 團體每月 12,500 元(全運會發2年 / 全大運發1年)。

  • C級:個人每月 12,500 元 / 團體每月 8,400 元(發給1年)。

  • D級:不分個人或團體,每人每月 4,200 元(發給1年)。

📅 三、 申請期限

應於賽會或賽事末日之次日起算 6 個月內檢具資料向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1]

📄 四、 應備文件
  1. 運動競賽成績證明或獎狀影本。

  2. 培訓計畫等相關資料。

  3. 選手切結書。

  4. 選手本人的存簿封面影本。

  5. 其他體育局指定之資料。 [1]

     


    五、 重要注意事項

    1.同一賽會中參加兩項以上項目均獲獎者,僅得申請補助其中一項。

    2.補助期間內,選手必須持續設籍臺北市,且不得無故拒絕代表臺北市出賽或停止訓練,違反者將會被撤銷資格並追繳補助金。 [1]

    3.如有申請需求之同學,請備妥資料至學校【體育組/學務處】辦理協助申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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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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