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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請推薦或自薦服務五年以上,且在本校服務滿一年,品德優良、服務熱心、教學績優且有具體成效之教師

{{ $t('FEZ002') }} 人事室|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職字第1133086396號

主旨:教育局為發給113年臺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獎金,請推薦或自薦服務五年以上,且在本校服務滿一年,品德優良、服務熱心、教學績優且有具體成效之教師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獎勵教師獎金發給要點辦理。

二、為精進校(園)長領導力、提升校(園)長獎勵教師之權 責,並鼓勵現場優秀辛勞之教師,以建構積極專業、正向 之學校文化,精進教學品質及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特依上 開要點發給旨揭獎金。

三、請推薦或自薦服務五年以上,且在本校服務滿一年,品德優良、服務熱心、教學績優且有具體成效之教師,並於113年9月2日前,填寫推薦表送人事室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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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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