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劉美君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114年5月23日教 研原字第1142500559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活動為使原住民族語教育工作者能更深入瞭解並 應用原住民族語文教材編定基準(以下簡稱編定基準), 國教院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於本(114)年將辦理2場次 工作坊推廣該編定基準,使學員瞭解編定基準內容,藉由 講師案例分享,學習以編定基準做為編纂族語教材之依 據,並實際演練及分組討論。同時邀請3位不同族別(阿美 族、泰雅族、排灣族)講師進行指導。其中,各場次講師 案例分享如下:
(一)臺北場次:原住民語文編定案例分享—以泰雅族語為 例。
(二)高雄場次:原住民語文編定案例分享—以排灣族語為 例。
三、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臺北場次: 1、時間:本年7月18日(星期五)。 2、地點:國教院臺北院區607、608會議室。
(二)高雄場次: 1、時間:本年8月22日(星期五)。 2、地點: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2樓手 作教室(高雄市小港區二苓國民小學)。
四、研習對象:本次工作坊以具有「自編教材」的教師為主要 研習對象,包括原住民族語老師(含專職族語老師、原住 民族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及其他有 興趣學習本課程之教師),每場次約30名。
五、報名方式:
(一)本報名梯次為「臺北場次」,一律採網路報名。即日起 至本年6月20日,請至國教院研習及活動資訊網後,登入 並填寫報名表單,其報名網址如下:https://workshop.naer.edu.tw/naweb/Services/wFrmYearPlanAct.aspx),或於附件掃描QR Code。
(二)報名截止日期後於一週內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正、備取 人員,正取人員未能前往參加者,最晚於本年7月9日前 來電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2-7740-7142;電子郵件信箱:junia@mail.naer.edu. tw)。
(三)旨揭研習活動僅能擇一梯次參加,高雄場次報名事宜, 擬於本年6月底再行公告周知。
六、全程參加並核實完成簽到退者核發 6 小時之教師研習時數 或電子研習證明書。
七、因課程安排教材討論,提醒報名學員務必攜帶自編教材及 筆電,俾利後續研習課程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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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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