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研發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 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評估本計畫成效並推展本市「原住民、新住民等多元文 化教育」,旨揭計畫於114學年度賡續辦理:
(一)研習後填寫揪團自主研習學員問卷,內含學生學習應用 及效果之評估,請各參與教師於結案時填報,以瞭解辦理成效。
(二)以「原住民、新住民等多元文化教育」為主題之研習範 疇,可比照「議題融入」部定課程或校訂課程方式,藉 教師揪團共備、專家指導、教學情境規劃等方式,融入 本市課程與教學。
(三)配合本市精進課程及十大好學政策,114學年度第2學期 鼓勵辦理「跨領域教學」及「自主學習」教師社群。
三、教師參與時間與差假:
(一)下班後及假日時間為主,寒暑假(除備課日外)不限。
(二)以教師自主增能為主,准予公假,但不另行排代。
四、114學年度第2學期計畫申請時間如下:即日起至115年1月 31日止。
五、補助經費規定:
(一)以講座鐘點費、研習辦公用品費(鐘點費5%)、研習雜 支費(鐘點費5%)為主,不提供誤餐費及場地費。
(二)每學期每校申請上限為4件,每件至多新臺幣1萬2,000 元,惟以「原住民、新住民等多元文化教育」為研習範疇之社群不受件數限制,每件仍為新臺幣1萬2,000元。
(三)每位社群講師以不重複為原則,同1講師至多以2次為 限。
六、研習後一個月內需上傳實際支用明細表、簽到表、研習照 片彙整檔、講義或教材至本市教師精進教學網。
七、研習教師須線上填寫「揪團自主研習學員問卷」,第2學期於6月30日前完成。(問卷網 址:https://forms.gle/UMj8JdGeyNWQhJoL6 )
八、計畫審核通過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學校承辦人及發起人並 公告於教師精進教學網,學校承辦人請逕至「臺北市教師 在職研習網開班」。申辦資訊聯繫請洽幸安國小林佳儀教 師,電話:27074191轉分機3911。
九、本計畫於經費未撥付前,請學校先行墊支;檢附實施計畫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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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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