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請者請留意重要時程:
一、申請時間:110年4月1日至110年4月30日。(包含正本文件送至本校,逾期概不受理); 4/30前:申請人之法定代理人進入線上申請登錄完畢
二、請先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
https://tpnee.tp.edu.tw)進行註冊,完成申請手續並上傳
(1)實驗教育計畫書(申請表、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親自簽名後合併上傳)
(2)教學人員名冊及學經歷證明文件
(3)教學環境照片(至少2張,並以家中照片為主)
(4)學生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需為三個月內申請之資料,且不得省略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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