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開學延後,推薦日期延長至3月9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一、 受理推薦委員類型
(一) 臺北市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及教師會代表、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 域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工作者
(二) 學生會或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以下簡稱學生代表)
二、受理推薦日期
(一) 臺北市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及教師會代表、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 域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工作者:自109年1月1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9年1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 學生代表:自109年1月1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9年2月14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三、報名方式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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