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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許沛琳 - 公告 | 2023-10-03 | 人氣:1153

主旨:112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校內認證辦法(詳如附件)

  •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9月13日北市教國字第1123080483號
  • 目的
    • 激發兒童藝術潛能,提昇藝術水準。
    • 推展美術創作教學,促進創作風氣。
    • 加深加廣學生學習,擴展學習效果。
  • 辦理單位
    • 主辦:本校教務處圖具組。
    • 協辦:本校任教美術課程之教師(中高年級為視覺藝術老師、低年級為生活老師)。
  • 參加對象:本校16年級學生。
  • 初審送件時間1016()起至1020(),將作品送交各班美術老師。
  • 複審送件時間1023()起至1027(),美術老師將參加複審的作品送教務處圖具組。
  • 作品送件須知
    • 學生個人創作,主題及材料不拘(含水彩、版畫、水墨畫、設計、電腦繪圖……等)以平面創作為主,立體作品請將作品前、後、左、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
    • 作品規格為八開或四開,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水墨作品務須襯底)
    • 作者請在報名表「小小美術家的話」欄框中,寫明創作每件作品的想法。
    • 每件作品均需填寫附件一「報名表」,用迴紋針別於作品上附件二「作品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 初審送件須知及步驟
    • 參加認證學生最少送交3件作品(每回認證最多兩次,也就是6件作品),交給美術老師(中高年級為視覺藝術老師、低年級為生活老師)。
    • 請各班擔任美術課程老師,協助於作品後面蓋初審通過章(已認證過作品請排除),請老師填寫「參加名冊附件三,此為圖具組在護照上蓋認證章依據),再收齊小小美術家護照,一併交至圖具組核章。
    • 美術老師從各班參賽作品中,每班評選最多10優秀學生每生3件作品參加複審,並請記錄於參加名冊(附件三)中。
    • 各班獲選參加複審的學生,請確認繳交下列資料至美術老師,並依下列順序由上而下放置,用長尾夾夾好(1)寫好現在班級座號之美術護照 (2)「報名表」(附件一)並在「小小美術家的話」欄框中,寫明每件創作作品的想法 (3)作品三件,每件作品黏貼「作品標籤」(附件二)於四開紙背面右下角,不完整者,恕不評審
    • 美術老師在複審送件期間,將各班j參加名冊(附件三) k依名冊序排好之美術護照(複審另外挑出) l參加複審學生的美術護照、報名表、三件作品,一併送交教務處圖具組。
  • 複審
  • 敦聘本校具視覺藝術專長之教師擔任複審評審,依據報名參加複審學生之年齡程度、作品之構思、創意、內容、線條、色彩、構圖、技法、材料的運用等,評選出金、銀、銅牌之得獎學生名單;獎項比例以各年級參加複審人數計算,金牌占10%、銀牌占20%、銅牌占30%、再加油占40%,小數點部分以四捨五入計算。

 

圖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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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市大附小112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校內認證辦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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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市大附小112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校內認證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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