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24
  • slider image 234
  • slider image 233
  • slider image 246
  • slider image 250
:::

教務處 林芝瑩 - 公告 | 2022-01-17 | 人氣:897

j一、依教育部110年10月12日臺教師(四)字第1100122359號函續辦。

二、教育部110年10月12日臺教師(四)字第1100122359號函示,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符合相當於CEFR語言參考架構B2級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自111年2月1日起 不再適用。

三、經教育局召開專家學者會議,針對教育部104年訂立英語能力 參照表標準做逐一討論,訂定本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 教師英語能力符合相當於CEFR語言參考架構B2與B1級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如附件)。

四、本表另公告於局網周知(公告資訊/最新消息/一般公告)。

  •  
    1) 17906829_11130228972_ATT1.pdf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