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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陳佩君 - 公告 | 2022-05-24 | 人氣:860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定公告臺北市文山區華興里之4處戶外區域,自111年5月31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一)統一便利商店華興店(地址:文山區木柵路1段284號)所屬之室外場所及周邊人行道(含線型人行道)。

(二)萊爾富便利商店文山心動店(地址:文山區木柵路1段168號)所屬之室外場所及周邊人行道。

(三)永建市場大樓(地址:文山區木柵路1段177號)所屬之室外場所及周邊人行道(含線型人行道)。

(四)臺北市同心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地址:文山區試院路2號)所屬之室外場所及周邊人行道(包括:出發義大利廚房文山店、麥當勞台北考試院店、統一便利商店試院店之室外場所;地址:文山區木柵路1段137號、139號)及臺北市實永非營利幼兒園(地址:文山區試院路2號)周邊線型人行道。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四、貴機關學校對公告內容有任何卓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日7日內(預定111年5月17日刊登),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承辦人彙辦(如無相關意見,則無須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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