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團作業要點」及「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人員遴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111學年度第2學期預計遴選1名優秀教師擔任專任輔導員,重要內容略述如下:
(一)基本資格:
1、現任本市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具備教學年資五年以上,任教該領域相關科目至少二年。
2、具備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初階或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二)專業資格:具備以下任一條件者
1、具備輔導團員三年以上資歷,輔導團服務表現良好。
2、曾獲師鐸獎、特殊優良教師、教學卓越獎、全國性課程與教學相關獎項者、或其他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
3、具教育研究、創新課程發展能力,能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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